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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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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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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3日讯)七旬男借驱魔之名,假装从下体拔出线条和掏出棉花,装模作样用手指性侵求助于他的妇女,今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6年9个月。 根据法庭文件,71岁的莫哈末沙烈(Mohamed Salleh Bin Samad)面对两项性侵罪状,控方以其中一项加以提控,另一项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者腹胀腰痛 认为前夫施黑魔法 案情显示,案发2023年8月底,本案的受害者是个46岁的妇女,案发前,她常常腹胀、后腰也常常疼痛,因此误以为自己遭前夫施了魔法。 她有次向一名男友人申诉自己的猜疑,后者介绍被告帮她“治疗”。 2023年8月25日,妇女在家里首次接受被告的治疗。被告帮妇女做了一些“仪式”后让她用加了醋的清水冲凉。事后,妇女仍然感觉腰部疼痛,于是要求被告再度上门帮她治疗。 假装抽出“指甲” 支开他人后趁机性侵 双方约好3天后的8月28日再次见面“复诊”。这一次,朋友的侄女无法陪同,妇女于是叫了自己的女儿、女婿和两名外孙一起留在家里陪她。 下午2时30分左右,被告在友人的陪同下抵达妇女住家。 被告开始指示妇女在客厅躺下,由他抚摸妇女的腹部,期间,他从嘴里吐出一些指甲,谎称那都是从妇女身上“摸”出来的。 不久后,他将友人支开出去帮忙购买东西。也叫妇女的女婿和女儿带孩子离开以免他们受到惊吓。妇女的女儿原本不想离开,但妇女建议暂停仪式,所以女儿一家最后也离开了单位。 此时,单位里只剩下被告和妇女。 不久后,妇女突然感觉晕眩,被告让她躺在地上,然后趁机伸手性侵了妇女。 假装拔线条掏棉花 趁机性侵妇女 当友人返回单位后,被告对妇女谎称发现她的私处被塞了异物,他需要亲手取出。妇女深信自己遭施了黑魔法,糊里糊涂答应了被告的要求。 被告把妇女带进卧室,吩咐友人在客厅等候。 在房间里,被告对妇女上下其手,亲吻了她的颈项、摸了她的胸部,之后亲吻她的私处说找到一些白色线条。最后,他指侵了妇女还说要掏出一些“棉花球”。 完事后,被告若无其事离开妇女的住家。妇女向朋友申诉事发经过后发觉被告的行为不对,于是立刻报警。 落网后,被告承认“治疗”方法都是他的诡计,而他去妇女家前先购买了指甲和线条作为他的道具,方便对她撒谎说那些都是从她身上摸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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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22日讯)60岁单身汉性侵12岁邻居女童之际,遭女童母亲撞见及愤而报警,男子今早被控2项罪名,俯首认罪后,2控状共被判监禁15年及鞭笞8下。 由于法官谕令监禁刑罚同期执行,因此,被告只需坐牢10年及鞭笞8下。 被告是来自居銮的莫哈末丁(食肆助手),受害者则是持有残障人士卡的巫裔女童;两人是邻居关系。 被告于1月11日凌晨12时至1时之间,趁受害女童的父母入睡后,要求对方到厨房见面,并在厨房的沙发上解开受害者的衣裤,亲吻其脸颊、触摸其胸部与下体,再伺机性侵。 受害者母亲在临晨约1时起床,发现女儿不在后就到处寻找,并撞见被告正性侵着女儿,被告则慌忙逃走。 受害者母亲于凌晨约1时50分到警局报案,而女童经医生检查后,证实遭到性侵;被告于1月17日落网。 被告今早在麻坡地庭被控2项罪名。首控状指他在1月11日凌成12时至1时之间,在居銮县的一间住家厨房强奸一名女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鞭笞。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同一时间及地点,触摸女童胸部、下体及亲吻脸颊,意图性侵,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项(肢体性侵)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鞭笞。 没有委任代表律师的被告在庭上求情,要求法官降低刑罚。 主控官奥斯曼阿凡副检察司则表示,被告犯下严重罪行,加上性侵案件日益增加,要求法官基于公众利益重罚被告,以教训被告及警惕社会。 地庭法官莎雅妮随后宣判被告的首控状需坐牢10年及鞭笞5下,第二项控状则坐牢5年及鞭笞3下,坐牢期间需接受辅导,出狱后也要受警方监视1年。
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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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0日讯)一对情侣分手后闹不愉快,男子上门质问前女友,甚至动手掌掴她,扬言让她承受地狱之苦,继而强奸她。 《新明日报》报道,26岁被告共面对5项控状,包括强奸、性侵、蓄意伤害他人以及恶作剧,他今早承认3项控状。 受害者是当时20岁的前女友,为保护受害者,新加坡法庭谕令当地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两人在2020年3月透过交友软件结识。 交往不到1年,期间被告对受害者施暴,如掐脖子和打她。受害者渐渐无法承受,在2021年5月分手,也交了新男友。 被告虽知情,但还继续联系受害者。 同年8月21日,受害者通知被告,称两人还可以做朋友,但被告不应再传短息给她,并在社媒屏蔽被告。 被告不满,直接上门质问她。 当时,受害者跟家人关系不好,她搬去跟阿姨和外婆同住。 阿姨不知两人已分手,让被告入屋。 被告直接进入受害者的房间,质问她为何屏蔽自己,并夺走她的手机,不让她通知新男友,也锁门阻止她离开。 质问过程中,受害者缄默不语,令被告更加愤怒,认为受害者故意不回答。 被告于是把受害者推倒在床上,跨坐在她身上多次掴掌质问:“你为什么要逼我这么做?” 受害者被打时哭泣。被告强吻她后强奸她。 受害者多次挣扎,尝试推开被告,但最后感到无助而放弃。 被告事后声称要让受害者承受地狱之苦。 强奸后,被告竟跟受害者说要复合,还称他这么做是为她好。 不过,受害者称要见朋友,打发被告离开。 被告接受调查时说,是受害者刺激他,称健康的沟通方式没用,才选择强奸受害者 “教育”她。 “她只是静静看着我。她就不能学会说出口,说出‘我要你住手’,这是教育的一部分。” 监10年又6周 鞭打9下 受害者本来没想要报警,但被告10月15日再次不请自来,遭到阿姨阻止。受害者隔天才决定报案。 控方说,被告在受害者唯一的庇护所强奸了她,造成受害者无法磨灭的伤痛;被告过程中不断责怪受害者,加重对她的伤害。 控方也说,为了被告好,应该严惩让他有时间反省,“教育”他所有行动都有后果。 被告代表律师陈俊良和黄国彦求情时说,被告情绪失控,并非想怪罪受害者,如今已展露悔意。 法官最终判他入狱10年又6周,以及鞭打9下。 担心被赶出家门 受害者未告知家人 受害者当天试图推开被告,导致对方的手臂和上半身留下抓痕。 被告案发一个多月后接受调查,抓痕仍可见。遭强奸后,受害者有超过1年的时间,无法表露出自己的情绪。 受害者说,她尝试说话时会感到一股莫名的阻力。 另外,她在大街上若看到跟被告类似的人,也会害怕得无法动弹。 至今,受害者家属还不知情,受害者担心家属会怪罪她,也怕被阿姨赶出家门,导致她无家可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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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