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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

6小时前
9小时前
(新加坡21日讯)4名兄长从妹妹8岁开始就性侵她,4人当中的大哥认罪后,于昨日被判监禁20年和24下鞭刑。承审法官称此案为“悲剧”。 新加坡媒体报道,现年23岁的被告,是四兄弟中第三个被定罪者,不过他是第一个被判刑者,所面对的控状也最多。为保护受害者身份,媒体不能报道被告的姓名。 被告昨日对8项严重性侵犯的指控认罪,另外34项则在下判时被纳入考量。 另外两个弟弟已认罪 被告最小的弟弟和排行第三的弟弟早前也认罪。法官当时下令他们接受评估,看他们是否适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 上述悲剧发生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当时受害者年仅8岁至12岁。 受害者的大哥是在2019年和2021年干案,当时他的年龄是18岁至21岁,而受害者当时则为9岁至10岁。 庭上揭露,作为四兄弟和三姐妹之中的老大,在父母不在时,被告就变成“一家之主”,被委托帮忙照顾弟弟妹妹。副检察官M卡雅表示,受害的妹妹认为,大哥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哥哥,因此非常害怕他。 那个时候,兄弟和姐妹睡不同的卧室。被告告知其他兄弟不能进入姐妹的卧室,除非他们需要使用卧室内的镜子。 知道妹妹被二弟性侵 却未保护妹妹 大哥知道二弟可能性侵妹妹,但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相反的,他也性侵妹妹。在性侵的过程中,受害者会痛苦地哭泣,但却出于恐惧而屈服。 另外,根据该国媒体报道,庭上揭露,身为受害者大哥的被告,多次在厕所侵犯受害者,直到交了女朋友才暂时“放过”这名妹妹,怎知跟女友分手后又再次向她伸出狼爪。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9年多次侵犯妹妹。他会把妹妹拉到厨房的厕所,逼妹妹为他口交。 庭上透露,2020年左右,被告交了女朋友才暂时放过妹妹。不料,被告分手后于2021年故态复萌,再次利用妹妹泄欲。 检方称,被告知道他的妹妹不同意,但他还警告妹妹不能跟任何人透露他对她做了什么事。直到受害者进入中学后,她鼓起勇气告诉学校工作人员,性侵事件才曝光。 被告感懊悔写信道歉 被告的律师说,他的当事人很懊悔,因此写了两封道歉信,并提交给法庭。 律师说:“他知道自己身为家里的长兄,有责任照顾兄弟姐妹,在家帮助父母。他知道自己让每个人感到失望,也知道自己将面对严重的后果。” 法官称此案为“悲剧”。 他说,被告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滥用他们的信任。而尽管被告知道另一名兄弟涉嫌性侵妹妹,他非但没有保护她,而是选择利用她来满足自己的性冲动,令受害者遭受巨大的伤害。 法官表示,未来的日子里,希望受害人有勇气走下去,也希望家人能在过程中多多支持她。 被告的父亲今天出庭,在儿子被带走前与他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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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坡20日讯)18岁的餐馆助手涉嫌于10天前在卡拉OK厢房,肢体性侵未成年女学生,今日面控承认有罪,法庭因被告没有遵守此前的签保守行,拒绝让他再次保外候判。 麻坡地庭法官阿布峇加是在聆听主控官努沙米拉的陈词后,裁定不让被告交保,并把案件展期至6月23日下判,以便福利部官员准备被告的身世报告。 来自麻坡巴力勿刹的被告莫哈末阿菲依萨,面对2项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及第14(b)条文的肢体性侵指控。 控状指控他于2024年5月10日下午3时,在麻坡市区一家卡拉OK中心的厢房内,抚摸13岁少女的胸部及指示受害人吮吸他的性器官。 被告的行为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最高可被判处20年监禁及鞭笞。 庭审过程中,主控官努沙米拉告诉法庭,被告曾于去年因一起强奸案而被法庭判处以2000令吉由父母签保守行2年,但被告没有悔改之意,再一次涉及肢体性侵未成年少女。 她说,肢体性侵未成年少女是一项严重罪行,加上被告的住家与受害人的住家相距不远,因此,控方不献议让被告交保。 承审法官也询问被告对保释的请求,但被告沉默不语。 依据案情,被告与受害人是朋友关系。两人在事发时与一群朋友到上述地点欢唱卡拉OK,当被告与受害人同处一间厢房时,竟然色心大起,在昏暗的灯光下抚摸受害人的胸部,并要求受害人吮吸其性器官。 受害人因迟归,在父母追回下方透露遭被告性侵的经过,受害人于5月14日向警方报案,被告于当天被警方拘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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