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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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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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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兰22日讯)马兰警方成功捣毁在马兰甘榜阿瓦及珍诺一带发生的清真寺盗窃、油棕果偷窃及抢劫共6宗案件,并于周三(19日)在一项特别行动中逮捕一名男子。 马兰警区主任黄健威昨晚通过文告指出,涉案嫌犯现年44岁,持有多达19项犯罪前科,包括一宗无武器结伙抢劫、5宗破门行窃及2宗其他类型盗窃案件。 “调查发现,嫌犯还有一宗违反国家登记条例案件、一宗建筑物内盗窃案件、4宗偷窃摩托车、一宗拥有赃物案件以及4宗毒品滥用案件。” 他说,随着该名男子的落网,警方成功破获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之间,在马兰当地,尤其是甘榜阿瓦及珍诺所发生的6宗相关案件。 文告说,警方也从调查中,发现该嫌犯涉及一宗于2017年,发生在甘榜阿瓦的抢劫案。 “事发时,受害人遭抢走一条手链、两个装有个人证件的手提包,以及1800令吉现金。” 黄健威补充,警方在此次行动中,起获一辆罗里以及一串钥匙,相信与案件有关。 他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80条文(清真寺盗窃)展开调查。嫌犯被延扣4天至昨日(22日)。 他说,在该条文下被控及罪成这,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 警方鼓励民众与警方合作,共同打击犯罪活动,随时联系马兰警区控制中心(DCC)热线: 09-477 1222提供情报。 同时,警方提醒公众提高警惕,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在适当地点安装闭路电视,以加强防范。
4天前
7天前
1星期前
2星期前
2星期前
(新加坡13日讯)一名在香港逾期逗留10多年的新加坡籍老翁,日前承认抢劫和企图抢劫两项罪名,当地法官本月11日在高等法院判他入狱11年。 据早前报道,这名75岁的新加坡籍被告梁厚诚在香港逾期逗留,花光积蓄后,于2020年7月1日晚上涉嫌到一家连锁药店抢劫,但没有得逞,随后逃脱。 《8视界新闻网》引述香港媒体报道,被告于2022年4月14日,又手持疑似枪支的物品,闯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把写有“打劫!我们有枪,快把钱放袋里,不合作,我们开枪”的字条递给柜台女职员,并用枪指向职员,让职员把钱放入所提供的袋中,得手后登上巴士逃走。 不过,他当晚就落网,警方也起获一支气枪和5750元港币(约3280令吉)的现金。 称欠债才打劫银行 被告被捕后称自己欠债,所以打劫银行。他表示,将字条递给女银行职员时,对方不害怕,所以他用玩具枪指着对方。 被告还表示,不知道自己抢了多少钱,看新闻才得知是1万4000元港币(约2403新元)。据报道,他把抢来的7500元港币(约1287新元)给了房东交房租。 被告来港后获女友支援 法官判刑时引述被告的背景,指他在新加坡已婚,2007年来港后,已和妻子失去联络。他随后在当地认识一名女友,女方在财政上支持他。 不过,2019年的社会运动和其后的疫情,令女友的收入减少,两人的生活出现困难,他于是因财务困难、欠租而犯案。 据报道,由于被告在案件开案前一个星期认罪、以及在被捕后和警方合作,法官因此作出减刑,最终判他入狱11年。
2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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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5日讯)无家可归的学生在天桥上,持剃须刀试图抢劫双脚无力的六旬妇女,用手捂嘴还多次划伤她的手臂与颈项,直到妇女咬他才松手,但他竟回咬妇女后方弃械逃跑。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26岁的印度籍被告莎舍,早前不承认一项企图抢劫导致重伤的罪刑,案经审讯后他被裁定罪成。他昨天承认另两项偷窃与蓄意重伤他人的控状后,被判坐牢8年半,鞭笞12下以及罚款1000元(新币,下同;约3318令吉)。  根据早前报道,事件于2022年11月10日晚上8时30分,在蒙巴登路的一座天桥发生。 受害者是一名64岁的超市店员,与被告素不相识。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案发当晚,受害者下班后搭巴士回家,双腿无力的她无法爬上天桥,于是乘电梯上天桥,前往对面巴士站换车。被告当时无家可归,因持学生准证无法在当地工作。 他在巴士站看到受害者,目见她走向电梯,随后取出一把未使用的一次性剃须刀,拆开包装后,藏在右手掌心,尾随她上了天桥。 当受害者走到天桥中段时,突然遭被告袭击。被告从身后扑上,用左手紧捂她的嘴巴,并强行箍住她的身体,让她无法挣脱。受害者拼命挣扎,被告随即用剃须刀划破她的颈部。 受害者转身面对被告时,被告不断用英语大喊:“钱,钱!”,逼她交出财物。她还来不及掏钱,就遭被告反复割伤手臂。 受害者不肯就范奋力挣扎,纠缠中受害者的口罩脱落,她趁机大喊“抢劫!”,试图引起注意。 被告见状,立刻捂住她的嘴,她情急之下咬了被告的手,迫使对方松开。然而,被告在逃跑前反咬她的手腕,随后将剃须刀丢在天桥上,逃离现场。 受害者随后报警,警方迅速锁定了被告,并在隔日凌晨2时20分,在东海岸公园将被告逮捕。 妇女满身伤 两个多月才康复 受害者伤痕累累,花了63天才恢复。 受害者事后被送往陈笃生医院救治,医生诊断后发现她的颈部,左右手臂都有多处割伤。 她共获得30天住院病假,并在出院后的33天内只适合进行轻便职务,总计有63天无法正常生活。 控方指出,被告在被警方调查期间再度干案,无视法律权威,而被告的精神状况不构成求情因素,所有证据均表明他具备明确的抢劫意图,因此要求法官重判。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不只不认罪,甚至在向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医生描述病情时谎报情况,看不出他有任何悔意。 被告诬告老弱妇女 不甘碰撞先出手打他 被告声称是受害者先爆粗攻击他,他出于自卫才掏出剃须刀,控方斥他厚颜无耻颠倒黑白。 被告在审讯中,一度辩称是受害者先对他动粗。被告的代表律师说,被告在案发当天下午在天桥上与受害者擦肩而过时,右手不慎碰到对方的手。 被告称他当下向受害者道歉,但对方竟然爆粗,也以种族歧视言论辱骂他。二人因此发生争执,他称受害者伸手揪住他的鼻子,指甲深深嵌入他的鼻孔,令他感到剧痛。 被告还称,受害者咬伤了他的左手指,他才愤而从背包里取出剃须刀,仅想吓退对方,但受害者依然步步紧逼。他无奈之下挥动剃须刀,才导致对方左臂被划伤。 主控官驳斥被告的说法,指受害者是一名可信的证人,若受害者真的对他先发动袭击,被告应报警。他指被告为了脱罪,厚颜无耻地编造荒谬故事,企图将一名年老弱的受害者描述成凶恶的加害者。
3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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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