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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

1天前
        (怡保8日讯)贩毒组织以湿纸巾形状的茶叶袋包装毒品作为掩饰,企图掩人耳目,惟难逃警方法眼,警方起获市值约460万令吉的各类毒品,并瓦解该从今年3月起活跃于毒品贩运的组织。   霹雳州总警长拿督诺希山今日在霹州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指出,霹州警察总部和曼绒县毒品罪案调查组联手出击展开四项突击检查行动,捣破了两宗毒品案,阻止这批可供超过10万名吸毒者使用的毒品流入市面。   他表示,曼绒县毒品罪案调查组根据情报先于5月5日清晨约5时,在实兆远莫哈末路一家酒店的房间展开突击,逮捕一名涉嫌参与毒品贩运活动的29岁巫裔男子。   “警方在嫌犯的带领下,到停泊于酒店前方停车场的一辆轿车进行检查,在车内搜出怀疑是大麻的16片压缩干叶,重量达1万6607克,估计毒品总值5万1500令吉。”   他说,尿液初步检测显示嫌犯对大麻主要成分THC呈阳性反应,也有毒品和刑事案犯罪前科;警方从5月5日至11日扣留嫌犯7天助查,此案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   他说,该毒品组织是于今年3月开始活跃,被搜出的毒品相信是分销至霹州一带,预计可供约1万2000名吸毒者使用。警方也援引1988年《危险毒品法令(充公财产)》条文,充公了在现场发现的500令吉,所有充公的财物包括毒品总值5万2000令吉。       诺希山指出,第二宗案件是由霹州警察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出击,根据情报于同一天晚上7时30分,拉队至实兆远三条路一民宅展开突击,逮捕了两名涉嫌涉及毒品贩运活动的嫌犯,分别是一名28岁华裔男子和一名24岁越南籍女子。   他说,警方在该住家发现怀疑是粉状摇头丸的毒品,总重1万5342克,并充公了相信是用于包装毒品的工具,同时在屋前一辆摩托车内发现重达237克的相同毒品。   接着,警方根据此案嫌犯指引,于晚上8时55分在实兆远瑟加迪花园一民宅内展开第二次突袭,逮捕一名50岁华裔男子归案,并在过程中搜出114克疑似K他命、50粒重达13克的五仔毒品。   “警方根据三名嫌犯指引下,对位于曼绒县红土坎迪沙曼绒拉也一间民宅展开第三次突击检查,而该地点相信是毒品包装及储藏中心。”   他指出,警方在现场搜出1万1437克疑似粉状摇头丸、299克K他命及其他用于包装毒品的工具。   三名嫌犯在尿液检测中,显示对五仔毒品呈阳性反应,他们皆有刑事案及毒品犯罪前科;警方也援引1988年《危险毒品法令(充公财产)》条文,充公查获的970令吉。   在第二宗案件中,警方共扣押2万7016克疑似粉状摇头丸、413克K他命、50粒重量达13克的五仔药丸,估计毒品总值459万5272令吉,加上充公的财物则总值459万6242令吉。   他说,根据调查,该集团于今年3月份起活跃,起获的毒品相信计划在州内及周边地区分销,预计可供给9万516名吸毒者。警方以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调查展开调查,并从5月6日至12日扣留三名嫌犯7天以协助调查。   诺希山表示,此次成功破案是警方与公众及执法机构通力合作的成果,他呼吁公众积极举报毒品活动,协助警方一起打击毒品,确保国家及社会安全。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霹州毒品罪案调查组主任李庆泉助理总监、副主任胡斯尼警监、曼绒警区主任哈斯布拉助理总监、财产充公组主任苏盛雄副警监、情报行动与扣押小组主任莫哈末凯鲁副警监、查案官玛占慕都警长及诺阿兹米尔警长。  
1天前
(昔加末6日讯)警方逮捕一对疑拥毒品的兄弟后,在6个小时多后顺藤摸瓜,逮捕一对疑为毒贩的男女,并从两案中起获1公斤270克的海洛因和128.6克的冰毒。 昔加末警区主任阿末詹比利表示,昔加末毒品罪案调查组于月3日凌晨约2时,在巴隆地摩第一垦殖区逮捕两名分别25岁和26岁的巫裔男子,并从现场地面上发现5包透明塑袋疑含约125克的海洛因、2包透明塑袋疑含约3.60克的冰毒以及1个玻璃制成的冰毒吸食器。 他说,警方较后于同天早上约8时40分,在巴隆地摩第二垦殖区逮捕一对男女(42岁和35岁),并从两人坐位邻近的地面上,发现5包透明塑袋疑含约1公斤145克的海洛因、1包透明塑袋疑含约125克的冰毒、1个玻璃制成的冰毒吸食器以及一个称重器。 他表示,两案毒品市值约4万5896令吉,加上起获的一辆值约1万令吉的黑红色野马哈摩托车以及400令吉现款,两案起获总值约5万6296令吉的物品。 他说,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查案,罪成者可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若逃死刑将被判鞭笞至少12下;同一法令第第12(2)条文查案,罪成者可被判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5年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由于两案4人的尿检结果各对吗啡或冰毒呈阳性,因此警方援引一法令15(1)(a)条文查案,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于5000令吉或监禁不少于2年,并被监管不少于2年并不多于3年。 他说,首案的首嫌拥有3项毒品案底,次案的男子则拥6项毒品案底,而首案次嫌和次案女子则无案底。 他表示,麻坡推事庭批准昔加末警方从本月3日至8日延扣首案兄弟,以及从本月4日至10日延扣次案男女。 出席上述新闻发布会者有昔加末副警区主任黄信杰、查案官莫哈末沙里尔、西蒂诺等。
3天前
4天前
(新加坡5日讯)新加坡有20人因涉嫌卖淫或进行毒品活动被捕,其中5人将于本月6日被控上当地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警察部队今日发文告说,隶属刑事侦查局的特别罪案调查组在去年10月21日展开全岛执法行动,有17人因涉嫌卖淫或进行毒品活动被捕。 警方在行动中起获逾6100元现金(新币,下同;约1万9942令吉)、手机、卖淫相关物品、受管制药物,以及吸毒工具。 在后续调查中,当地警方再逮捕了年龄介于45至61岁的2男1女,使被捕人数增至20人。 经过调查,警方将在5月6日提控其中5人。 其中,一名40岁男子被控经营娼寮、窝藏卖淫者、通过远程通讯服务招揽卖淫服务,并靠卖淫者的收入为生;一名36岁男子则涉嫌教唆他人租下用作娼寮的场所进行诈骗,并允许非自己名下的银行户头接收卖淫收入;其余两名分别为44岁和61岁的男子,以及一名56岁女子,则被指允许居住的场所被用作娼寮。 剩余的15人当中,两名年龄分别为33岁和39岁的男子,以及一名36岁女子因涉嫌协助经营网上卖淫活动,违反新加坡妇女宪章被控。 另有一名40岁女子因通过远程通讯安排性服务,而接获警方警告;一名50岁男子则因涉毒而被新加坡中央肃毒局调查。 其余10人的调查仍在进行。 根据新加坡《妇女宪章》第148(1)节条文,任何人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娼寮,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万元(约32万6924令吉)罚款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第140(1)节条文,任何人明知或相信某女性为卖淫而入境,还意图协助并接收或窝藏她,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7年监禁和10万元罚款。 根据第146(1)节条文,任何人若明知自己部分或全部依赖他人卖淫收入为生,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7年监禁和最高10万元罚款。 根据第146(1A)节条文,任何人若明知并接受或同意接受任何酬劳,以协助他人(女性)从事卖淫,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长7年监禁和10万元罚款。 根据第146A(1)节条文,任何人无论身处新加坡境内外,若在经营过程中使用与新加坡相关的远程通讯服务,招揽或协助女性在新加坡提供有偿性服务,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万元罚款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欺骗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及罚款。 根据新加坡《付款服务法》第5(2)节条文,任何人在未获许可或豁免的情况下,在新加坡经营支付服务业务,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2万5000元(约40万8655令吉)罚款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自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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