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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

9小时前
3星期前
(新山2日讯)自2011年开始活跃的破门行窃团伙,横越全柔多地干案,专挑没住户在家的住宅下手,偷走贵重物品和车子,上个月遭警方捣毁,一举侦破19宗破门行窃及偷车案,4名本地男子因此落网。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警方接获的情报和公共信息,柔佛州警方情报组(D4)及刑事罪案调查组于2024年12月11日,在新山区3个地点展开门口行动及快速行动,逮捕4名年龄介于41岁至52岁的本地男子。 他说,警方在扫荡中起获数部手机、名牌手袋、手表及电子产品,相信都是受害者所有,同时起获破门行窃的工具,包括六角扳手(Allen Key)、手套、面罩及3辆相信用作干案的交通工具。 他透露,该破门行窃团伙撬开推拉门潜入受害者家中,偷走贵重物品包括车子。 他说,警方侦破的19宗破门行窃及偷车案,皆是发生于2024年,该团伙干案的地区包括新山南区、新山北区、斯里阿南、依斯干达公主城、笨珍、麻坡、东甲和哥打丁宜。 古玛指出,4名落网嫌犯皆有刑事和毒品罪案记录,第一嫌犯有15项、第二嫌犯有64项、第三嫌犯有25项、第四嫌犯有29项,4人的尿检皆对毒品呈阳性反应。 他说,警方已将调查报告提呈给柔佛州副检察司办公室,并会按照指示援引相关法令提控上述4名嫌犯,相关控状如下: 一、援引刑事法典第457(破门行窃)条文提出1项控状,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4年; 二、援引刑事法典第414(协助隐藏赃物)条文提出3项控状,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偷走的资产是一辆车子或其中的配件,则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7年及罚款; 三、援引刑事法典第411(不诚实地接收赃物)条文提出10项控状,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货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偷走的资产是一辆车子或其中的配件,则可被判监禁6个月至5年及罚款; 四、援引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29(1)条文提出1项控状,即无法解释拥有赃物或以欺诈取得的赃物,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五、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C条文提出4项控状,即曾在相同法令的第15(1)(C)条文下被控的吸毒重犯者,罪成者可被判监禁5年至7年及鞭笞不超过3下。 古玛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17条文延扣上述4名嫌犯至1月4日,明日将会把4人带往新山推事庭提控,随后也会在笨珍及麻坡法庭提控4人。 他说,柔州刑事罪案调查组将会持续致力于打击州内罪案,确保柔州是个安全居住的地方,并且来自国内外的游客可安心到访。 他促请民众持续向邻近警局及柔州警方行动室提供消息,联络号码是07-221 2999或07-225 4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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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2日讯)横行多地的破门行窃团伙终落网,主谋是一名罗兴亚籍女子,她不仅毫无悔意,还带领疑似家族成员的同伙作案。该团伙共涉及柔州各地的21宗破门行窃案,造成约125万令吉的损失。 拍摄:张柔生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古玛今日在该局总部召开发布会,释出上述案件详情,并透露此团伙活跃在古来、笨珍、峇株巴辖、哥打丁宜及马六甲等地的闯空门案件。 他在会上提到,警方于9月25日在哥打丁宜成功侦破这个由6人组成的破门行窃团伙,逮捕了2名男性和4名女性罗兴亚人,年龄介于15岁至34岁,所有人均未对毒品检验呈阳性反应。 “警方相信他们6人中,极有可能是家族成员的关系,不过只有包括主谋的2人,持有联合国难民署(UNHCR) 的难民证,另外4人则没有任何证件支持。” 他披露,主谋是34岁的女性惯犯,在此之前,拥有54宗横跨柔佛、森美兰、马六甲、槟城和登嘉楼5州的破门行窃案前科,据警方调查,她自19岁时入境马来西亚,并在2014年开启破门行窃之旅。 “她和另一名持难民证的同伙在今年2月份,已因破门行窃被控上笨珍法庭,案件仍在审理中,但她们在等待审判期间,仍持续犯案。” 他说,警方目前也在通缉一名在逃的男子归案。 古玛补充,这批团伙通常选择没有保安的豪华住宅区作案,主要在清晨进行。 “他们会事先观察目标住宅周围环境,选择电眼少的地区,并在确认屋内无人后,利用螺丝刀和凿子撬开大门进入室内。” 他指出,该团伙的目标包括现金、珠宝、手表、名牌手袋和其他易于在暗市转售的贵重物品,警方也在着手调查接收赃物的单位。 他也表示,警方在逮捕行动中,共缴获了价值约67万5000令吉的赃物,及时挽救了近半的损失,当中包含各国现金、珠宝、几款名牌手袋和手表,此外,还查获了用于作案的租用轿车和工具。 古玛提到,嫌犯们也将移送到马六甲,调查在当地发生的破门案,而所有在柔州的调查报告,已提交至柔州检察官办公室,其中19份案件已获指示,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第448条文、第411条文和移民法令第6(1)(C)条文进行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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