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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户头

2月前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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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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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前
(新加坡16日讯)为赚取酬劳,16岁少年把银行户头给罪犯使用,还和他们合作干案,结果被怀疑私吞8000元(新币,下同;约2万7861令吉),遭带上车恐吓,吓得他传短信给友人求救,友人报警揭发此案。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16岁的被告面对共8项控状,他承认其中2项协助他人获得犯罪所得的罪行,还有另6项欺骗与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由于被告干案时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的名字和资料。 案情显示,去年9月24日,一名叫Ray的男子找上被告,自称和被告有共同的朋友。 Ray向被告提议,让被告把银行户头资料卖给他。被告同意了,于是在Ray的牵线下,与另3名男子联系,将银行户头提供给其中一名男子,并与另2人在NEX商场见面。 按计划,被告应在与两人见面时,从提款机取走一笔钱并转进自己的户头。之后两人会给被告1200元(约4179令吉)作为酬金。 然而,当时取款并不成功,被告之后就将他的银行卡交给Ray,也告知对方自己的户头资料。 事后,几人不放弃,被告又于9月28日与涉案4人在百汇广场见面,尝试从2个户头中取钱,这些款项都来自诈骗案的受害者。 这次,被告从2个户头中成功提取了共2万6300元(约9万1595令吉)。他把钱放在一个袋子里,交给其中一人,另2人则将他带去另一间银行的提款机,准备再提款1万3000元(约4万5275令吉)。 然而,4人并不知道,早前Ray已经从该户头提走了8000元。 因此,被告只能从户头提出余款。另外4人因此起疑,让被告坐上其中一人的车,前往明地迷亚路。 路程上,涉案的其中一人给被告发信息说:“如果你不归还那8000元,就别想回家。” 判入青年改造所 被告吓得给朋友发短信,说他被逼上了一辆车。友人察觉不对劲便报警。车子抵达目的地后,一人质问被告钱的去向。 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抵达现场,将在场的5人逮捕。 法官最终判被告入青年改造所至少6个月。
6月前
6月前
6月前
(新加坡9日讯)以为电脑下载了木马程序,无法打开,79岁男子按照指示拨打“热线”欲解锁,岂料提供资料后,短短15分钟内银行户头被转走逾17万元(新币,下同;约59万4983令吉)。 《新明日报》报道,陈先生(化名)后来发现,被骗走的17万3000元积蓄,过后被转到香港的一个银行账户。 他的儿子阿尔伯特向媒体转述父亲的经历。他指父亲在4月17日接到一个来自“微软”的弹出警报,称他的电脑被植入木马程序,电脑随后也因“安全原因”导致使用权限被封锁,信息中要求他拨打警报内的热线号码。 期间陈先生曾发送信息向儿子求助,但阿尔伯特正在飞往新加坡的航班上而无法做出回应,陈先生就在数分钟后决定拨打热线。 他透露,父亲指当时接听电话的是一名口操外国口音,自称是来自警方网络犯罪部门叫伊桑的男子,对方声称需要检查父亲的银行账户,以查看是否有被入侵。 “父亲就遵照骗子的指示,提供了星展银行、大华银行和华侨银行户头的登入资料,还被告知须用手机通过认证,期间对方还要父亲必须在3秒内按下认证,迫使父亲未经思考下就那么做。” 他指父亲过后被告知检查已经完成,只需等待银行来电,岂料当他接到真正来自银行的询问电话时,交易都已经完成了,父亲才意识到被骗,并向警方报案。 根据报道,这笔钱在短短15分钟内分3次完成,包括当天中午12时59分被转走5万5000元(约19万2494令吉);下午1时08分和1时15分,分别被取走6万8000元(约23万7993令吉)及5万元(约17万4995令吉)。 陈先生随后被警方告知这笔钱已经转到香港的一个账户,无法追回,当局已通知香港警方调查该账户的持有者。 阿尔伯特透露,当他返回新加坡并对父亲的电脑进行安全扫描时,在设备上发现木马病毒。 “每个人都应时不时全面扫描电脑,检查恶意软件和病毒,以防止被骗子操纵。”
6月前
(新加坡24日讯)已婚妇听信网恋男友的话,代他开设银行户头,再把户头交给他,结果网恋男友用户头收取16万元(新币,下同;约56万1984.令吉)的骗款。已婚妇如今被判坐牢7周。 《联合早报》报道,50岁的女被告林玉红被控一项欺骗罪行,她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刑。 案情显示,被告已婚但与丈夫分居,育有2名儿子。案发时,她在连锁面包店工作。 2022年11月,被告的网恋男友林凯文称自己无法在新加坡办银行户头,因此要求被告代他开设银行户头。 被告起初不愿意,但因为已对网恋男友产生感情,最后照做。 同年12月17日,被告到兀兰星展银行分行开户头时对职员说,是为自己办户头,但实际上是为了林凯文开设的。 之后,被告与林凯文约在裕廊一家咖啡店见面,被告把户头提款卡和密码都交给对方。 调查显示,林凯文之后欺骗两名受害者,两人在2023年1月8日至2月7日之间,把16万7000元(约58万6570令吉)汇入这个户头。 没按时报到 法庭发拘捕令 被告原本应在2月认罪,但她没到法庭报到,法庭发出拘捕令。 庭上透露,警方于3月27日联系上被告,她在5天后自首。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明知林凯文不能自己开户头却代他这么做,结果导致2名受害人被骗超过16万元。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建议法官判她坐牢10到12个星期。(人名译音)
7月前
8月前
(新加坡9日讯)假称为前雇员发薪水,一名前人事部主管把近12万新元(约42万令吉)的款项汇给自己,被判入狱两年半。 《8视界新闻网》报道,37岁被告姚阿曼达(Amanda Yao,改名前Yeow Shi Qi)面对失信罪及与欺骗相关罪名的指控。 案发时被告任职于人力资源公司Elitez,并担任薪资主管(Payroll Master)。她的职权容许她在无需额外批准下,对公司薪资相关的款项进行支配调动及转账。 2022年8月到2023年3月期间,被告私自更改工资发放系统中已离职员工的银行账户资料,再以支付薪水的名义,分21次把合计约11万9572新元的公款汇入自己设定的银行户头。 当中有一笔2万1299新元的款项,被告以“公司花红”之名蒙骗友人替她代收汇款,随后再全额转进自己的户头。 涉事公司董事去年4月发现公司资金被人挪用后报警处理;被告至今已归还公司2万新元。 曾因诈骗和偷窃入狱 主控官指出,被告是一名惯犯,曾于2015年和2020年,分别因诈骗和偷窃被判入狱10周及1周。 法官表示,被告这次挪用款项的金额巨大,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屡次干案、滥用职权;尽管被告之前曾两次入狱,但显然没有悔改,所以必须严惩。 被告以要为孩子庆祝生日,以及希望为线上公司业务作安排,要求延期4周才入狱。法官准许被告延后服刑,但保释金须增加5000新元。  
8月前
(新加坡6日讯)54岁男子网恋“韩国女”后,多次代为收款遭警方警告,却仍不忍对称遇车祸的“女友”弃之不顾,又把母亲的银行账号借给对方,结果陷牢狱之灾。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4岁的陈荣恩(译音),他被控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CDSA)的罪行,今早承认其中一项,被判坐牢16个星期。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1年通过脸书认识自称在国外工作的韩国女郎“秀金”(Soo Kim),随之坠入爱河,与对方网恋,但从未见过真人。 2022年4月4日到5月30日之间,被告的银行户头陆续收到2万4700元(新币,下同;约8万7084令吉),他按照“韩国女友”或“对方父亲”的指示,购买加密货币或iTunes卡后再转给他们,自己也收下400元(约1410令吉)当酬劳。 同年6月15日,被告遭警方调查,也被警告不能再替“秀金”收款或转账,并告知对方就是个骗子。 警方要被告删除并举报“秀金”的脸书账号、删除对方父亲的联络、以及所有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并且答应24个月内不得使用任何社媒平台,以及不得让其他人使用他的银行户头。被告当时接受警方开出的警告条件。 同年7月25日到8月12日之间,“秀金”再次联系上被告,称遇上车祸,需要缴付医药费和税务,也已经借到2万元(约7万零513令吉),但需要新加坡的银行户头代收。 然后被告竟把母亲的银行户头借出,并警告对方不能滥用其户头,不要再给他“惹麻烦”。 话虽如此,钱进账后,被告仍依照对方指示,提出3000元(约1万零577令吉)代买iTunes卡,银行隔天冻结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
8月前
9月前
(新加坡12日讯)泰国犯罪集团在新加坡进行非法卖淫活动和按摩服务,厨师借出银行户头给集团以赚取佣金,一年两个月内为集团接收超过7万5000新元(约26万5695令吉)的肉金,结果被判坐牢6周。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在新加坡工作的曼梅斯里·詹威(46岁),来自泰国的他承认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相关控状。 根据案情,警方针对非法提供性服务和按摩的网站展开调查,结果追查到泰国犯罪集团在狮城经营非法卖淫和按摩服务的生意,并使用被告的银行户头接收客户的钱。 案情指出,被告持S准证,自2016年就来到新加坡工作,在一家泰国餐厅当厨师。被告于2022年4月,在黄金坊认识一名女郎“Moon”,随后与对方成为朋友。“Moon”其实是推介泰国女子到新加坡卖淫的泰国中介。 同年4月到5月,“Moon”告诉被告,她是泰国一家按摩院的老板,她的一些员工会持短期探访准证到新加坡工作。由于集团需要把员工在新加坡赚到的钱汇回泰国,“Moon”因此向被告借银行户头,接收客户嫖妓的钱。 每次有客户要付款时,“Moon”就会通知被告,被告会协助对方查看转入他户头的数额是否准确。 当被告户头累积了一定的数额,“Moon”就会让被告把钱一次过汇到泰国汇商银行的一个户头。被告接收每一笔700到1000新元(约2480至3543令吉)的肉金,就可抽取50新元(约177令吉)当佣金,若肉金超过1000新元,他则可获得100新元(约354令吉)的佣金。 2022年5月24日至去年7月5日期间,被告的银行户头接收了约7万5150新元肉金,他也安排了约40次跨国汇款给犯罪集团。 被告前后赚取了约5000新元(约1万7713令吉)的佣金,他的行为有效地帮助了犯罪集团在新加坡进行非法卖淫活动。 提供按摩性服务    3泰女被捕 调查指出,犯罪集团在泰国招人后,会把女子送到新加坡当非法性服务者,并提供按摩服务。 3名泰国女子安卡纳(29岁)、阿努萨拉(27岁)和丰威莱(30岁)都被朋友介绍给泰国中介“Moon”。 “Moon”将她们送到新加坡,并为她们安排住宿。3人在提供性服务和按摩服务后,客户会通过PayNow付款,有些则会支付现金,她们事后会把钱交给“Moon”或转交给为集团工作的人。 她们3人最终在警方扫黄时,于去年5月16日和6月19日,因违反妇女宪章被逮捕。 被告明知犯法,在朋友提醒下,仍继续借出银行户头,称“没有想太多”。 调查期间,被告承认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非法的,也被朋友提醒提供银行户头给他人是危险且不好的,但他还是继续协助“Moon”。 被告说,这是因为他没有想太多,也没有想到会因为这样被逮捕。 警方过后也发现,被告删除了和“Moon”的短信。 在阿努萨拉落网后,“Moon”曾找过被告,但被告最终把两人的谈话记录删除,还向警方声称这是他的习惯。
9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