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丹12日讯)明加叻一名学校董事赵彩欣日前已通过代表律师入秉淡马鲁地方法院,起诉该校校长及一名前任家协主席通过社交媒体对她进行公开诽谤,并要求两人支付总共90万令吉的赔偿和公开道歉。
赵彩欣(39岁)今天在代表律师苏宣健的陪同下,在关丹法庭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这两名答辩人提出民事诉讼,与学校或董家协等机构并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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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宣健说,他们已经于5月7日入秉淡马鲁地方法院,法院也安排于6月16日进行案件管理(Case management)的程序。
赵彩欣也要求道歉
赵彩欣说,两名答辩人分别于2022年在脸书留言中,影射她作为礼堂主任在处理事务上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同时,她也发现答辩人通过两则WhatsApp语音信息,不实地影射她把学校搞得乌烟瘴气,同样对她构成了诽谤,并毁坏她的名声。
为此,赵彩欣通过法庭,要求两名答辩人向她作出赔偿和道歉,分别是一般赔偿金(General damages)为50万令吉、严重损害赔偿(Aggravated damages)为20万令吉,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Exemplary damages)20万令吉。
同时要求两人连续3天通过本地报章及脸书向她作出正式的道歉、要求法庭发出禁令以禁止两名答辩人本身或通过员工或代理人,在虚拟、口头及印刷媒体发表对她的名声构成损坏及诽谤的评论。
同时要求答辩人从提起诉讼之日起至审讯完结之日止,按损害赔偿额每年5%的利率支付利息。并要求根据2012年法院规则第45条第7条,密封判决有处罚通知、该诉讼的费用由律师和客户承担,以及法院认为公平和有益的进一步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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