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3日讯)两名社会福利局会计师助理各被控以一项失信罪,其中涉案总额7万4000令吉,2被告皆否认罪名,批准以5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定3月7日过堂。
被告东姑阿斯拉沙(39岁)及祖丽雅妮阿都拉欣(39岁)被控于2020年6月至2021年2月期间,在劳勿县社会福利局办事处担任助理会计师时犯下该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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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2名被告在上述日期期间,滥用劳勿县社会福利局名下户头的资金,因此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574条文) (失信),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 。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不少于2年或不超过20年、罚款及鞭笞。
此外,2名被告面对一项交替控状,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574条文)(不诚实挪用财物)下被控,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不少过6个月监禁或不超过5年、鞭笞及罚款。
无论如何,2名被告皆否认以上罪名。
负责此案的反贪会检察官卡马利亚士曼说,基于2名被告涉案的款额相当高,她向法庭要求把2名被告的保释金各定为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
阿斯拉沙的辩护律师莎希达向法庭求情时,要求将保释金减低至3000令吉。
她说,其当事人自2006起在福利局任职,月薪2500令吉,扣除开销后只有800令吉,需要同时照顾一对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父母。
她说,其当事人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支柱,而父母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并需要负担妻子及2名10岁和3岁的孩子。
她也说,其当事人在去年10月期间被逮捕后,一直配合反贪会的调查,他也愿意在保释期间定期前往反贪会报到,且不会骚扰证人。
祖丽雅妮阿都拉欣则没有委任律师,她向法庭求情指自己患有有贫血,目前还需要到医院治疗。
她表示丈夫是罗里跟车员,还需抚养一名孩子。
她也指其经济状况不允许她在短时间筹足1万令吉,因此希望法庭将其保释金降低至1000令吉。
法官拿督阿末占再尼准2名被告各以5000令吉保外,同时每月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被告也需要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直至案件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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