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江12日讯)一名宗教课老师被控在今年7月摔断一名男学生的右脚,不过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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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的阿末慕斯丁阿都拉今日在马江推事庭面孔,在推事恩姑努鲁艾因的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阿末慕斯丁阿都拉被控在今年7月6日下午约4时15分,在马江县一所小学蓄意举起9岁受害者再把他重摔在一张木椅上,导致他的右脚骨折,伤势严重。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最高7年及罚款。
推事恩姑努鲁艾因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择定11月17日再次过堂。
推事也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可以骚扰受害者及控方证人,同时也不可以涉及任何刑事罪案。
此案的主控官为聂拉碧雅都阿达威雅副检察官,被告的代表律师是阿都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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