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西富地30日訊)一名警員涉嫌銷燬及串通他人偷竊涉及哥冬葉案件的證物,今日被提控上庭,被告否認有罪。
41歲的被告柏富再尼哈祖尼是名一巡伍長,他共面對2項控狀,第1項控指他在今年1月10日凌晨3至4時之間,與另外2名在逃男子在仄浪魯古警局的證物房銷燬證物,意圖包庇他人逃過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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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201條文(毀滅證據),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7年或罰款。
第2項控狀指他與2名在逃男子串謀在上述日期及時間,偷取警局證物房的證物,牴觸刑事法典第109條文,並與第457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14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官西蒂阿斯瑪建議被告以2萬令吉保外候審,不過,被告的代表律師阿末阿德漢申請降低保釋金的金額,因為被告需要照顧患有心臟病的父親,以及養育4名年齡介於1至14歲的孩子。
推事莫哈末納茲裡隨後允許被告以7000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擇定3月21日再次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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