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6日讯)交警受贿1000令吉被控以4项罪状,今天上庭时不认罪,法庭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是来自北根交警组的伍长阿末阿敏(39岁),他在关丹地庭面控时,向法官拿督阿末莫扎尼莫哈末再因否认全部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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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出,被告是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获得一名男子转账款项到其妻子的银行户头。
“首2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7年10月3日和12月23日从线上收取了两笔200令吉;第3及第4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18年1月26日收取了200令吉;2018年3月2日则收取了400令吉,两次皆以转账方式获得。”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一旦罪成,可被判监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尽管被告的代表律师梅丽莎苏克力要求法官考量其当事人目前依然任职于北根警局交警组,没有弃保潜逃的理由,同时也会遵守其他附带条件,及需要承担没有收入的妻子和4名孩子的生活,希望能降低保释金,不过法官经过考量,决定允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
被告也须每月向反贪会报到,同时交出国际护照。
此前,反贪污委员会主控官丽法依查蒂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
该案展至下月2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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