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2日讯)关丹市政厅声明,当局不曾授予任何通过私人收取停车费的许可,因此呼吁民众一旦在公共场合遇到擅自向车主鸠收停车费的非法看车员活动,可以向市政厅或警方作出举报。
关丹市政厅是针对本星期二,一个名叫“东姑诺(Tengku Nor’s)”的女网民在Warga Kuantan 2脸书群组,分享一则关于关于个人收取停车费活动的贴文,而作出上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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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诺在文中提及,从什么时候开始,达鲁马慕体育场前有人在收停车费了?在体育场范围外的马路对面,收费还是5令吉。
罪成可罚款监禁
市政厅发出严厉警告,任何从事非法看车员(ulat parkir)的活动都将受到严厉对付,包括在法庭上提出起诉,因为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这属于犯罪行为,并且可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19(2)条文进行处罚。
同一行为,首次定罪者,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个月,第二次或再次定罪者,罚款不超过4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为此,关丹市政厅要求民众向当局或警方举报这类非法看车员的活动。
关丹市政厅公关诺卡玛华蒂受询时回应说,当局至今并未接获市民关于非法看车员向民众收取停车费的举报或相关投诉,这一切都仅在社交媒体上的网民流传。无论如何,她表示市政厅会对此给予关注,在日常巡逻时也会监督是否有非法看门员的活动存在。
BateriHub商店前属私人地
地主有权征收停车费
另外,网民海迪基尔(Haidi Khir)在关丹市政厅脸书留言,指责当局不能只作出否认,更称位于甘布路BateriHub商店前的停车格处也有人进行类似的违法活动,他曾通过[email protected]电邮向市政厅投诉,但有关电邮并不存在。
针对海迪基尔提出的上述问题,市政厅脸书管理员也通过留言直接作出回应指出,上述停车格地段的确属于私人拥有地,而且地主有权征收停车费。这个事项当局也通过市政厅的投诉系统作出了解释。而关丹市政厅投诉系统的旧邮址[email protected]的确已经不存在了,因为当局目前已经更换新邮址为[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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