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22日訊)彭亨關稅局成功破獲兩宗香菸走私活動,起獲逾257萬支香菸,估計市值約20萬6224令吉,並涉及超過172萬令吉的稅收損失。
彭亨州關稅局局長莫哈末阿斯里今天通過新聞發佈會披露,當局於日前兩項聯合行動中,成功瓦解兩宗走私香菸活動,惟目前尚未逮捕任何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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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第一起案件於10月22日清晨約6時50分,執法隊在關丹往昔加末大道靠近第93公里處截查一輛羅裡,車上查獲一批168萬支香菸,市值達13萬440令吉 。
“羅裡當時是從東海岸前往西海岸的方向行駛,車上相信僅有司機一人,他在執法人員截停其羅裡時往油棕園方向逃離,而羅裡當時尚未停止和熄火。”
他指出,該批走私香菸涉及112萬2240令吉的稅收損失,連同該輛羅裡在內,當局所充公的財物數額預計為130萬6640令吉。
他提到,一般上,靠近東海岸邊境一帶地區的走私香菸會經由水路運至,然後於凌晨深夜時分被運輸至西海岸,企圖避開執法人員的取締。
他續指出,第二起案件於本月3日約下午4時15分,執法隊收到線報後前往馬六甲亞羅牙也工業中心一間倉庫2樓展開突擊行動,起獲一批走私香菸。
“該批香菸共有89萬7800支,涉及59萬9730令吉40仙的稅收損失。”
他說,該起案件的作案手法是使用店屋或倉庫私藏走私香菸,掩人耳目。
“目前,關稅局仍在追查這2起案件,包括調查涉事羅裡的註冊公司以及倉庫業主的身份及下落。”
他補充,第一起案件將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e),即運載未獲關稅局批准的貨物來調查此案,罪成可被判罰款不少於充公物品價格的10倍或1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以及不超過充公物品價格20倍或5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是監禁至少6個月且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第二起案件則援引1967年關稅法令第135(1)(d)(收藏或擁有未經關稅局批准的貨物)調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少於充公物品價格的10倍或1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以及不超過充公物品價格20倍或5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或監禁不少過6個月及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莫哈末阿斯里促請公眾協助彭亨關稅局打擊走私犯罪,包括香菸、烈酒、煙花爆竹、毒品及車輛等走私活動,並提醒公眾不要以身試法,導致國家收入流失,威脅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
他呼籲公眾積極配合,提供有關任何走私活動的線報,關稅局免費熱線:1-800-88-8855或聯繫各州關稅局辦事處,信息提供者的身份信息將會收到嚴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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