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樓26日訊)一名水果小販因為沒有履行穆斯林周五午間祈禱(Solat Jumaat)被判罰款3000令吉,不過他沒有能力繳付罰款,而坐牢3個月。
這名44歲的男子在今年7月中旬下午約2時,在雙溪東的水果攤做生意時被登州宗教事務局執法人員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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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在場的3位友人也被逮捕,他們的年齡分別17歲、48歲及54歲。
士兆縣伊斯蘭法庭法官末羅比周一(25日)根據2001年登州伊斯蘭刑事法(酌量刑罰)第16條文(沒有履行週五祈禱),判決4人罰款3000令吉。
無論如何,這名水果小販無法繳付罰款,而坐牢3個月,另外3名友人則繳付罰款後獲釋。
登州宗教事務局執法部門助理主任艾茲賽迪指出,士兆伊斯蘭法庭在這起案件所做的判決應該讓州內穆斯林引以為鑑。
“我們不要為了賺錢而引起上蒼的憤怒,我促請所有男性穆斯林,尤其是商販履行週五午間祈禱,祈禱之後才繼續做生意或進行活動。”
他說,該局歡迎民眾向該局舉報在週五午間祈禱時營業的男商販,以便執法人員可以根據法律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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