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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40pm 19/12/2024

彭州行政议员莫哈末苏菲:州政府将通过执法机构开展特别行动 抓捕游荡家畜

东:彭州农业、农基工业、生物科技事务与教育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苏菲披露,州政府将通过执法机构开展特别行动,以抓捕在州内,特别是在马路上游荡的家畜
莫哈末苏菲披露,州政府将开展特别行动,以抓捕在州内,特别是在马路上游荡的家畜。

(关丹19日讯)彭州农业、农基工业、生物科技事务与教育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苏菲披露,州政府将通过执法机构开展特别行动,以抓捕在州内,特别是在马路上游荡的家畜。

他于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项特别行动不仅涉及兽医局,还包括地方政府和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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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捕获的家畜如果饲养者未能在14天内认领,家畜将被没收。

“如果饲养者在14天内认领,每头动物将罚款500令吉。这项执法行动是因为州政府通过相关机构已经多次提醒饲养者,要求他们确保家畜不随意在外游荡。”

“饲养者应该把家畜安置在圈养区或特定区域。如果让它们自由活动,尤其是在马路上,可能会带来安全隐患,甚至危及生命。”

他进一步表示,此举也是为了确保所有饲养者,特别是养牛和养水牛的饲养者,遵守不让家畜随意游荡的规定。

“这一执法行动是响应州政府通过兽医局收到的公众投诉,关于家畜在马路上游荡,导致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根据2001年监控水牛和牛只条例第9(1)条文,任何负责管理水牛或牛的人员,如果让其家畜在禁区内游荡,将构成违法行为。”

“如果饲养者被判定有罪,可以被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被判处不超过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根据2001年监控水牛和牛只条例规定,禁区包括马路表面、距离路肩20公尺范围内的区域及所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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