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6日讯)情侣档以“黄金以旧换新”手法先后在关丹,马兰和淡马鲁诈骗,但上得山多终遇虎,两人于日前被警方逮捕!
这对情侣年龄分别为女子42岁和男子43岁,其中女子犯罪前科更达22项,从偷窃到入门偷窃等,至于在犯案过程中,扮演车手接应角色男子则无犯罪前科。
ADVERTISEMENT
关丹警区主任旺莫哈末查哈里助理总监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丹商业罪案调查组是于本月9日,凌晨2时,在霹雳州仕林河,逮捕女嫌犯,并于隔天(10日),在文冬武吉丁宜逮捕男嫌犯。
他说,两人涉及于去年11月14日,下午4时左右,在关丹再也加汀一间服装店,以“黄金以旧换新”方式诈骗18岁的女店员。
“在行骗过程中,女犯嫌犯声称在达士花园开了一间金店,在女嫌犯巧言令色下,受害者交出了自己金手镯、金链及金戒指,总值4000令吉。
“女犯嫌当时承诺会在数分钟后,把全新的金饰品交还给受害者,然后就上了男嫌犯所驾驶车子一去不回。
“受害者后来惊醒自己受骗后,立刻向警方报案,并提供该店闭路电视录影,以作为证据。”
他表示,两名嫌犯落网后,受害者也清楚指出女嫌犯就是当日行骗者。
他说,经过警方调查后,两名嫌犯离开关丹后,去了马兰和淡马鲁继续以同样手法行骗。
“警方于本月14日,在武吉丁宜查获两人犯罪工具,及行骗得手后所购买手表和金饰品。”
他也指出,女嫌犯把骗来的金饰品,去到金店以旧换新,换来全新金饰品。
“女嫌犯的扣留期将于今日届满,男嫌犯则于明日(17日)届满,两人过后会移交给淡马鲁警区总部,以再度延扣人。”
他说,女嫌犯犯案目标,全都是身上有佩戴金饰物的女子,因此希望大家提高警惕,勿轻易上当。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及411条文(不诚实的收取或保留盗窃财产)调查此案,前者条文一旦被定罪,可面对监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及鞭笞或罚款,后者条文则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判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