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明3日讯)彭亨州政府秘书机构(PSK)上周向林明大街民宅及店屋发放第一批21年期限的土地租赁合约(surat perjanjian Sewaan Pajakan),要求居民签署以获取租赁地契,然而部分年长居民及商家有感土地租金定价过高,加重生活负担,希望州政府体谅并降低租金。

受访的居民及商家申诉,他们在过去十多年来积极向彭亨州政府申请地契不果,直到上个星期,彭亨州政府秘书办事处的官员来到林明大街,发布了第一批21年期限的土地租赁合约名单,要求名单里的民宅及店屋业主们前来签约,并于今年6月开始为自身的住处或商店缴付租金,若拒绝签署,则不能获得租赁地契,也可能面对被逼迁出他们居住多年的祖屋或店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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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指出,上述第一批土地租赁合约只发给林明大街、广东街至石屎堆地区的民宅及店屋,受影响的单位包括林明广肇会馆、客属公会及海南会馆的会所,当局是根据有关产业占地面积及用途而制定不同的土地租金收费率,一些民宅每月仅需支付6令吉至10多令吉的租金,商店则是120令吉至150令吉或更高。
而当地占地面积最大的林明T-BOX度假村,其土地租金则是最高的,即每月2万7000令吉,让人感到咋舌。

覃晓峰:将与村长县长商对策
林明横港村长覃晓峰受询时指出,有关土地租赁合约将划分为3批发出,目前第一批已经于上个星期一发出,在林明民众礼堂进行讲解及签约,对象主要是在林明大街地区的居民,大约有230户。
“余下的第二批及第三批名单将于5月31日之前发出,让居民签署。
“这是一份21年期限的土地租赁合约,居民必须签署土地租赁合约,支付地租,才能取得租赁地契。
“然而,我接到许多店屋居民申诉,当局所订的租金太高了,对于只靠微薄收入过日子的他们来说,负担沉重,因此我会与林明马来村长及县长商讨,如何协助这些居民申请降低土地租金。
“如果居民对于合约内容方面有什么不明白之处可以暂时不签,可以向我们询问,或者直接到彭亨州政府秘书机构位于斯里关丹2路的办事处向官员询问。”

周益仁:老居民收入不高感吃力
75岁的居民周益仁受询时表示,他们居住在林明大街的老店屋里,虽然本身经营摩哆车维修的生意,但是这里人口少,经济活动并不蓬勃,平时生意不多,收入非常有限,只足够应付日常生活开支和过日子。
“由于我们居住的是店屋,因此当局向我们征收每月百多令吉的土地租金,一年下来就是1700至1800令吉,对于我们来说的确是非常沉重的负担。而且我们并不清楚且看不懂土地租赁合约的马来文内容,不敢冒然签名。”
周益仁指出,目前林明年轻一代都外出谋生,在林明生活的大多数居民都是60岁以上的长者,都是靠一些小生意或积蓄过活。因此他希望有官员为他们这些老居民解说,以协助大家了解租约协议,也希望政府体谅居民的收入有限,把土地租金降得更低。
周益仁也是林明民众图书馆的主席,该图书馆在年前一场火灾后,除了租下店屋作为临时图书馆,也正努力筹款购买土地并重建馆所,目前林明民众图书馆尚未收到当局发来的土地租赁合约,因此不清楚当局将向该图书馆征收多少土地租金。他们也担心土地租金定价过高,将严重影响该图书馆的重建计划及日常营运的负担。
黄永光:华小产业也被征租
另一方面,林明华小董事长黄永光受询时表示,虽然林明华小本身并没有被征收土地租金,但是该校位于林明大街的一间店屋产业,则被征收每月147令吉的土地租金。
“这个学校产业我们出租给商家经营3D立体画廊,每月租金才120令吉,如果扣除被征收的147令吉土地租金,学校还需要倒贴27令吉,因此我们希望能上诉,以降低土地租金的收费。我们学校还有另一个产业,暂时未收到租约,因此不清楚将被征收多少地租。”
他补充,同样位于林明大街的马华林明支会会所,则被归纳为住所,每月只需支付大约11令吉的土地租金。他希望州政府重新检讨有关收费,避免加重林明居民的负担。

陈智耀:获租赁地契对会馆有利
林明海南会馆主席拿督陈智耀博士受询时指出,该会馆被征收每月80多令吉的土地租金,一年 大约1000令吉,经过理事会开会讨论并且通过后,他们已于上个星期签署这份21年期限的土地租赁合约。
“故且不谈这个土地租金到底贵不贵,我们会馆多年来向州政府申请地契都不成,由于没有地契相关文件作为证据,导致本会馆过去多年来错失向政府申请拨款及各种水灾援助金的机会。
“这一次彭亨州政府提供21年期限土地租赁合约的方式,只要我们签约并缴付地租,就能取得租赁地契,这就是政府给予我们的认证,我们就可以凭此文件去申请政府拨款或其他援助,对于会馆发展及利益来说则是好事。”
李小姐:度假村月租逾2万
林明T-BOX度假村管理员李小姐受询时指出,她们已于上个星期一拿到这份土地租赁合约,而当局向该度假村征收的土地租金每月为2万7000令吉。
“这个土地租金的数额是非常惊人的,我们度假村本身的每月营业额都达不到这个数目,何况自从冠病爆发后,林明的观光旅游活动仍然无法恢复如初,即使今天是周末,林明整个街道及度假村都是冷清清的。
“我们已经把这份土地租赁合约呈交给吉隆坡的总公司,由总公司处理。”

曹展宝:住宅误列商店征租128
林明大街杂货店业者曹展宝(35岁)受询时披露,他们家人在林明拥有两间店屋,一间已经从饭店转为民宅用途,另一间则是经营杂货店。
“我们接获的土地租赁合约中显示,我们的住处被征收每月128令吉土地租金,因为在当局的记录中,误把我们的住处归纳为商店,因此我们向官员说明情况,希望修正资料,把地租降低至10多令吉。至于我们的杂货店,则尚未接获土地租赁合约,不知道将被征收多少钱。”

古雪燕:盼体谅小商家减租
林明大街合兴公司业者古雪燕(50岁)披露,她们一家经营这家五金店已经超过50年,多年来都希望能申请到地契,虽然她们并不反对政府采用土地租赁的方式处理,但是租金应该反映当地经济情况,否则将加重林明居民的生活负担。
“林明目前经济情况真的很差,除了人口减少和老化,观光活动也冷清清,我们开店做生意,每年也仅够维持甚至需要倒贴,因此每月征收142令吉的土地租金对于我们这里的小商家来说都太高了,希望州政府给予体谅并降低收费。”
蔡青汶:住宅征收6令吉地租
林明居民蔡青汶受询时指出,其位于林明大街的住处仅被征收每月6令吉的土地租金,因此他接受这个收费,把这份21年期限的土地租赁合约签了。
“根据官员所说,如果居民希望提出上诉以降低土地租金的收费,就必须先把土地租赁合约签了,否则就没有作为土地租户的理据提出上诉。”

沈春祥:将了解情况提供协助
掌管彭亨州消费人与人力资源事务的州行政议员沈春祥受询时表示,其服务中心已经于上个星期接获林明居民的投诉,要求协助减少有关土地租金。
无论如何,由于他最近负责的消费人事务工作繁忙,暂时无暇回到办公室仔细翻阅资料了解情况,因此他将于下个星期开始才著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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