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玛拉生被撞死案 高庭准女司机4万保外



(瓜拉登嘉楼17日讯)登嘉楼高等法庭今日批准去年涉及车祸导致三名玛拉工艺大学龙运分校学生死亡的女子以4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法官哈山阿都甘尼在宣读判决时表示,辩方提出车祸属无意中发生且被告诺丽赞(50岁)同样失控冲入沟渠的说法,属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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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同飞机坠毁事件,我们不会认为是机师蓄意导致乘客死亡。或许对诺丽赞的案件,也可持相同看法。”
同时,法庭同时设下多项保释条件,包括被告必须每两个月到龙运警局报到、禁止驾驶任何交通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或脚踏车,以及她的丈夫或担保人必须确保她无法接触到任何交通工具钥匙。
其他附加条件包括被告仅能在丈夫陪同下外出、必须继续接受医院治疗,以及禁止联络或干预任何证人,直到审讯结束。
“若违反任何一项条件,其保释资格将自动撤销,保释金也将被充公。”
较早前,主控官莫哈末凯鲁丁建议以3万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释,但也请求法院考虑拒绝保释,因担忧被告有重犯风险。
另一方面,在庭上回应法官询问时,辩护律师莫哈末沙希尔表示,被告将前往吉隆坡接受原定的医院预约治疗,同时也在进行替代疗法。
去年10月15日,诺丽赞被控谋杀三名玛拉工艺大学龙运分校学生,分别是25岁莫哈末阿克玛、20岁的姑阿迪艾扎及20岁的凯里尔,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其后,法庭下令诺丽赞送往柏迈医院接受精神状况评估,结果显示她适合接受审讯。
此外,她也在瓜登地庭被控一项根据刑事法典第307(1)条文的企图谋杀罪,涉及另一名在车祸中受伤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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