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北根受贿前警员上诉失败 高庭裁决维持原判 不能再上诉



(关丹4日讯)关丹高庭昨天驳回北根一名受贿罪成的前警员上诉,裁决维持原判,判监14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刑期即日执行,同时被告不能针对此案再次提出上诉。
之前隶属于北根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警阶为曹长的被告莫哈末瑞都安卡沙(45岁),面对两项受贿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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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控于2020年9月18日下午5时,在北根警区刑事组调查官办公室内,向一名人士收取了1000令吉贿赂金,以作为不采取行动的回报。
第二项罪名则是被告于2020年9月19日中午12时30分,在北根区内,接收同一人的1000令吉贿赂金,以作为不采取行动的回报。此行为已触犯2009年反贪委会法令第17(a)条文。
当时,关丹地方法庭于2022年3月10日作出裁决,判处被告监禁14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而被告当时也提出上诉,并要求在高庭审讯。
另一方面,被告莫哈末瑞都安卡沙自去年2月7日起,在提出上诉的阶段已遭停职。
关丹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昨天针对上诉作出裁决,宣判被告维持受贿罪名,刑罚也维持监禁14个月及罚款1万令吉,刑期即日执行,同时不能再提出上诉。
此案代表反贪会的主控官为伊法斯里胡山苏汀副检察司,被告的辩护律师是莫哈末哈米基及哈里马顿莎迪雅。
(视频:反贪委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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