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兄弟控虐猴 不认罪5千保外



(哥打峇鲁19日讯)两名堂兄弟因在社交媒体上疯传的虐待一只公猴事件,于今日被带上万捷推事庭。2人否认所有指控。
被告莫哈末阿米鲁(24岁)和莫哈末凯鲁(28岁)在庭上,当推事阿敏拉西迪宣读控状后,均表示不认罪并要求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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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莫哈末阿米鲁被指于11月1日下午6时30分,在该县位于达旺路的甘榜贞巴一所空置房屋旁,故意对一只棕色公猴施加虐待,包括殴打与恐吓。
与此同时,莫哈末凯鲁(为阿米鲁的堂兄)则被指在同一日期、时间与地点,涉嫌协助与教唆同样的虐待行为,惟2人的控状分别宣读。
根据法律,他们的行为可被判处最高1年监禁、或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案件由副检察司莫哈末艾曼主控,他向法庭建议对每名被告设定1万令吉保释金,并须由1名担保人担保。
2名被告由律师莫哈末哈比尔代表,他向法庭陈情指被告经济能力有限,而且2人均为首次犯案,请求降低保释金额。
12月24日过堂
推事最终批准2名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及1名担保人获释,并将案件择定于12月24日再度过堂。
此前,一段时长1分45秒的视频在网络疯传,视频中可见一名男子无情地掌掴、殴打、拖拽一只公猴,引发公众谴责与强烈反应。
事件曝光后,警方接获报案,并根据1953年动物法令第44(1)(a)条文(虐待动物)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散播猥亵或冒犯性内容)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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