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伪造文件

(新加坡17日訊)新加坡关税局在调查當地一家汽车平行进口商时,发现货运代理公司替前者伪造文件,另一家仓库公司则协助进行私运汽车零件等行为。 《新明日報》報道,这两家涉案公司分别被判2万4500元(新幣,下同;約8萬1202令吉)和4500元(約1萬4914令吉)的罚款。 货运代理Oscars Logistics私人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进口汽车准证申报、仓库和拖车等服务。 該公司9月3日承认7项伪造货代提单的指控,余下15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仓库业者Trans Point Agency私人有限公司则在9月12日,承认一项未替存放的汽车零件缴纳消费税,以及另一项违反关税局执照条例的指控,余下两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新加坡关税局今日发布的文告,执法人员针对一家涉嫌低报进口价的汽车平行进口商展开调查时,发现进口商的董事要求Oscars Logistics伪造虚假的货代提单,当中包含错误的收货人、托运人、运输方式和装货港的信息。 这家进口商之后再将这些伪造的货代提单提交给該局进行评估。 文告说,尽管知道这些货代提单的信息是假的,Oscars Logistics仍答应配合,并收取每份货代提单130元(約430令吉)的报酬,从欺诈行为中牟利。 Trans Point Agency则负责帮同一家汽车平行进口商存放汽车。 該局调查发现,公司将56个新汽车零件暗藏在5辆汽车内,未申报这些零件并缴纳相应的消费税。 按照新加坡关税局订立的条例,仓库业者必须在指定范围内存放应课税的货物。 Trans Point Agency被发现违反相关条例,在指定区域外存放尚未课税的10辆汽车。调查显示,Trans Point Agency明知违规,却没有采取行动纠正。 涉案的汽车平行进口商董事被指低报商品价值,法庭诉讼仍在进行。 根据新加坡关税法令,作出不真实、不正确或不完整的申报、证明或文件,一旦罪成,可面临最高1万元(約3萬3143令吉)的罚款,或相当于关税和消费税的金额(以较高者为准),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逃税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相当于逃税额20倍的罚款。违反执照条例若罪成,可被判最高5000元(約1萬6571令吉)的罚款。
2天前
5天前
5天前
(新加坡15日讯)涉嫌蓄意欺骗而教唆他人伪造公司文件的Evergreen Group Holdings首席执行官杨孔霖再被加控一罪,他获准以100万元(新币,下同;约336万2800令吉)保释在外,期间必须佩戴电子追踪器、遵守宵禁并定期向警方调查官报到。 以新加坡富豪自居的被告杨孔霖(David Yong,37岁)原本面对3项伪造文件的控状,他今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加控一项伪造文件的罪名。 杨孔霖自8月3日被控后便不得保释,身穿红衣的他今日通过视讯出庭,脸上的胡渣清晰可见。 新控状显示,杨孔霖涉嫌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教唆董思芬伪造有关Evergreen GH的财报,把公司税前利润调为798万4266元(约2684万9489令吉)。 控方在庭上指出,杨孔霖被捕至今才2个星期,针对6300万元(约2亿1185万6400令吉)的调查还在进行中,狮城商业事务局人员因此需要更多时间。 另外,杨孔霖有潜逃风险,目前尚未确认他柬埔寨护照的去向,因此必须设置高额担保金额,以确保他不会潜逃。他日若柬埔寨当局确认杨孔霖已放弃该国国籍,再来商讨是否需要调整担保金额。 控方要求将担保金额定在100万元,保释条件则包括佩戴电子追踪器、遵守晚上10时至隔天早上6时的宵禁、每周向警方调查官报到等。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允许杨孔霖以100万元保释。案件展期至9月27日进行审前会议。 原本的3项控状显示,杨孔霖涉嫌于2021年12月16日前后,两次教唆刘梦涵伪造Evergreen GH Pte Ltd的发票,分别发给陈罗伊和Evergreen Venture Capital Pte Ltd,制造后两者购买家具和电器的假象。 杨孔霖也被指教唆刘梦涵伪造另一份发票,用来制造出售家具给郑爱辰,以及为郑爱辰提供室内设计服务的假象。 根据会计与企业管制局的资料,杨孔霖是2018年创立的Evergreen GH的唯一股东,他于2023年12月卸下董事职务。 伪造文件罪名若成立,杨孔霖可被判最长10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部分人名译音)
1月前
(新加坡15日讯)涉及狮城30亿元(新币,下同;约100亿8840万令吉)洗钱案在逃人员的前私人司机,涉嫌把两辆劳斯莱斯和两辆法拉利丢弃在多层停车场,并向警方隐瞒此事;他与另外两名涉嫌协助洗钱案被告伪造文件的银行前客户经理,一同被控上庭。 《联合早报》报道,3名被告王启明(26岁,中国籍)、刘凯(35岁,中国籍)和苏炳海的前私人司机刘义杰(41岁,新加坡籍)今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面控。 王启明案发时是花旗银行的客户经理,当时的客户包括洗钱案的两名罪犯苏宝林和王水明。他共面对5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两项伪造文件、一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和一项提供假口供的控状。 根据控状,王启明涉嫌于2020年12月与苏宝林串谋伪造一份借贷协议,意图欺骗渣打银行;同年12月15日,他涉嫌持有相信部分来自苏宝林犯罪所得的48万1678元(约161万9786令吉),无法合理说明款项来源。 2021年4月19日至25日期间,王启明被指伪造王水明与一人的借款文件,意图欺骗花旗银行,证明存入王水明户头的99万9980元(约336万2732令吉)的款项来源。 王启明也于2021年2月16日至8月23日期间,涉嫌提交或伪造贷款协议和多份汇款单据给花旗银行,证明存入不同人名下的户头的款项来源,涉案金额约为329万9920元(约1109万6970令吉)。 另外,他被指于2021年10月12日删除WhatsApp的对话记录,妨碍司法公正;2021年11月15日,他还涉嫌在新加坡樟宜机场向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人员谎称遗失护照,实则护照当时已上交给警方。 刘凯当时是一家银行的客户经理,客户包括林宝英。他面对一项伪造文件意图欺骗的控状,指他于12020年11月24日协助林宝英,将伪造的中国税务文件提交给瑞士宝盛银行,申请在瑞士开设银行户头。 刘义杰则面对一项妨碍司法公正和一项提供假情报给公务员的罪名,指他涉嫌把苏炳海的4辆豪车,丢弃在文庆路上段第20座组屋附近的多层停车场,并向警方谎称苏炳海没有留下任何贵重物品。 这4辆豪车分别是两辆劳斯莱斯和两辆法拉利。 苏炳海目前被警方通缉。 王启明和刘凯都已聘请律师,两人的律师在庭上皆表示,需要时间接受指示或做出陈情,申请将案件展期。刘义杰则表示有意寻求法律咨询。 王启明的案件展期至9月19日,而刘凯和刘义杰的案件则展期至9月12日过堂。(部分人名译音)
1月前
(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一名女保险经纪为让团队销售成绩达标,冒充下属和前顾客等人签名,自掏腰包买保单,骗公司发放1万5320元(新币,下同;约5万1793令吉)佣金,昨日被判坐牢8个月。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赖美林(译音,32岁)案发时是当地一家保险公司的单位经理,她面对9项伪造文件,以及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9年11月,跟一名27岁的男下属要他登录公司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她隔月与一名前同事见面,称需要用对方的资料购买保单,并称对方不必出钱,只要对方提供个人资料就好。 前同事得知,被告此举是想达成销售目标,买保单的钱也由被告出,因此同意帮忙。 被告在2019年12月20日注册新保单,冒充下属和前同事签名,制造前同事向下属买保单的假象。 被告在2020年12月又再次干案,利用另一名26岁男下属的公司系统用户名和密码,以及一名前顾客资料,注册新保单。 她在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24日间,前后注册4份保单,骗取1万5320元佣金。 佣金原本由被告、下属和上司分得,但被告过后要求下属把他的佣金交出来给她。 下属向公司投诉揭恶行 下属看不惯被告的恶行,最后向公司投诉,揭发此案。 被告的男下属在2020年12月,发现被告前同事买的保单快到期,于是向被告要前同事的联络号码,以向后者确认是否要继续签保。 下属担心若保单作废会影响自身评估,进而影响他能得到的花红。 不过,被告不肯把前同事的号码给下属,她事后冒充前同事的签名,表示要断保。 下属看不惯被告的做法,在2022年4月29日,针对另一份被告伪造的保单,向公司提出投诉。
1月前
3月前
3月前
4月前
4月前
4月前
4月前
(新加坡10日讯)被指指示员工伪造售油合约,欺骗汇丰银行发放至少1亿5111万元(新币,下同;约5亿2859万4869令吉)贷款,石油大亨林恩强经审讯被判罪名成立,法官将在10月份判刑。 《8视界新闻网》报道,82岁的林恩强共面对100多项控状,涉及金额高达数10亿元。 控方以其中三项涉及汇丰银行约1亿5111万元贷款的控状进行审讯,新加坡国家法院法官今天(10日)裁定他罪名成立。 林恩强在1963年创办了兴隆贸易,是全球最大燃油交易商之一,他持有公司75%的股份。 法官裁定,林恩强于2020年3月份教唆职员伪造文件,制造公司取得和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和联合石化新加坡进行交易的假象,以此向汇丰银行申请融资,欺骗银行发放超过1亿5111万元给兴隆。实际上,兴隆与这两家公司并无交易。 林恩强被控后否认指控,高龄82岁的他数次坐轮椅出庭抗辩。他声称自己年事已高,早在2010年就进入半退休状态,把业务交给团队打理。 至于控状中涉及的伪造交易书,他否认指示职员向银行提交虚假申请,坚称自己与交易毫无关联,并称自己当时只是要他们对这个交易做好“心理准备”。 林恩强最终于2020年4月份退休,兴隆集团则于2020年4月17日申请破产,爆发堪称全球最大的石油贸易公司倒闭事件。 不过,法官指出,林恩强即使在2020年4月份退休后,仍是兴隆的“一把手”,除了关注兴隆的业务发展外,职员在做决策前也需要征求他的批准。 另外,帮他准备有关文件的职员也出庭供证表示,他们经常和林恩强碰面,汇报公司的情况,以及向他征询指示。 法官表示,林恩强明显主导着这些诱导汇丰银行发放贷款的不实申请。 林恩强目前以400万元保释在外,法官预料将在10月3日判刑。欺骗或教唆伪造文件进行欺骗的最高刑罚是监禁长达10年外加罚款。
4月前
(新加坡30日讯)涉30亿元(新币,下同;约105亿零780万令吉)洗钱案被告张瑞金认罪后被判15个月,本案至今已有5人被治罪,张瑞金也是目前刑期最长的被告。 《联合早报》报道,中国籍的张瑞金(45岁)共面对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和4项使用伪造文件的罪名,他今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张瑞金被起获的资产总值约1亿3100万元(约4亿5884万令吉),包括现金、房产、车辆和加密货币等。其中约90%的资产在案件下判后全被充公。 根据案情,张瑞金的联昌国际银行户头于2020年7月至10月期间,接收共1亿3817万9100港元(约8429万3120令吉)的款项。当银行要求他证明资金来源时,他提交一份关于澳门房地产买卖的伪造文件给银行。 另外,他的银行户头也于2020年7月21日收到一家香港公司转账的750万港元(约457万5210令吉)。在被要求证明资金来源时,他向银行提交一份伪造贷款协议,指一人同意借款750万港元给他。 实际上,上述两份文件皆属伪造,张瑞金也根本不认识卖家和借款人。调查揭露,这笔钱是从中国转账到香港,再从香港汇款到新加坡的,相信至少部分是间接的非法所得。 控方指出,张瑞金的罪行涉及跨国因素,且有一定的复杂,为维护新加坡的名誉,刑罚必须起阻吓作用,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14至16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张瑞金选择认罪,并自愿上交约90%的资产,这些资产价值近1亿1800万元(约4亿1330万令吉),调查期间也配合警方调查,恳请法官判他不超过14个月的监禁。 张瑞金和涉案的其他9人于2023年8月15日在警方的大规模逮捕行动中落网,隔天(16日)被控上法庭,10人在被控后都不得保释,被还押至今已有约8个月半。 苏宝林(42岁)昨日认罪后被判监14个月,其约6500万元(约2亿2766万令吉)被起获资产被充公。 本案首名认罪的苏文强(32岁)被判坐牢13个月,苏海金(41岁)和王宝森(32岁)则分别被判坐牢14个月和13个月。 另一名被告王水明(43岁)的案件展期至5月14日让他认罪,其余4人的案件仍处在审前会议阶段。
5月前
5月前
(新加坡24日讯)17岁少女和4男女同伙设“仙人跳”,向男子收500元(新币,下同;约1756令吉)肉金成交,交易时却让同伙冒充女方“兄弟”出面,指女方“未成年”,还假装打给“父亲”,要向男子勒索更多钱。 承认勒索与伪造文件罪 《新明日报》报道,现年18岁的被告昨日庭上承认一项勒索,以及一项使用伪造文件欺骗的罪名,还有两项使用伪造文件欺骗的罪名,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由于犯案时被告未满18岁,根据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媒体不得报道被告和受害人的名字和资料。 根据案情,在2023年7月4日,朋友告诉被告与另两名友人说,他有一个X平台的女性账号,他想利用这个账号跟网上的人做性交易。 当天傍晚8时,一名受害者看到被告朋友的帖文而心动,并约定以500元交易。事实上,4人打算先收取500元后,再向受害者勒索更多。 案情进一步揭露,约4个小时后,受害者与被告其中一名同伙在组屋楼下见面,并要求受害者先付清500元时,受害者拒绝,并称在性服务前只愿意先付50元(约175令吉)。两人最后约好以150元(约526令吉)进行口交交易。 同伙当时把受害者带到附近组屋楼下,并告诉受害者她会在自己家里提供服务,但要等父母睡着。而在等待的同时,被告与另3名同伙出现,其中一人声称是女方兄弟,并骗对方说女方只有15岁,指受害者摸了一个未成年的人。 之后,同伙还假装打给两人的“父亲”告知此事,并告诉受害者,“父亲”说要500元的赔偿,不然就报警。 受害者不予理会离开,但被团团围住。同伙随即威胁说,若受害者再不付钱就报警,但受害者依然拒绝,于是同伙主动报警称,“有一个22岁的华人男子要性侵我的15岁姐妹,他摸了她的腰。” 受害者仍坚持不付钱,同时也主动报警,被告一行人见受害者报警,便离开了现场。 另被控修图骗送餐员已付款 被告与同伙也用修图软件,欺骗送餐员已用PayNow付款。 案情揭露,同年7月12日下午约3时,被告用送餐应用程式,订了271元1角(约952令吉)的鼎泰丰外卖。当送餐员抵达时,被告同伙用修图软件编辑了之前保存的截图欺骗送餐员。另外,被告至今没有偿还那笔餐费。 控状显示,被告之后也两次与其他人一同利用相同方法欺骗另外两名送餐员,共骗了143元9角(约505令吉)。被告已偿还给两名送餐员相应金额。法官请控方准备缓刑评估报告,案件展至6月18日下判。
5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