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7日訊)兩名本地男子假冒擁有拿督斯里的頭銜,遭文冬警方上門逮捕,並起獲授勳証書、勳章和禮服等。
警方懷疑這兩名年齡分別44歲和45歲的男子所持有的拿督斯里頭銜沒有獲得承認,於是展開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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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冬警區主任再韓今日發文告表示,文冬警區商業罪案調查組是本月4日上午8時55分展開逮捕行動。
他說,警方分別在兩名男子的住家和辦公室進行搜查,發現誌名彭亨州蘇丹殿下封賜的拿督斯里勳銜証書、一套禮服、拿督斯里勳章,以及車牌徽章盾牌。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19條文(冒充他人詐騙)和1963年徽章及名字法令(防範不當用途)第3條文進行調查。
“在419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或罰款,又或兩者兼施,至於1963年法令下,如果罪成,可面對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又或兩者兼施。”
他說,警方也發現45歲的假拿督斯里涉嫌非法借貸活動,抵獨1951年借貸法令第5(2)條文條。
他表示,兩名嫌犯已在昨天6日被帶到勞勿地庭,現年45歲的嫌犯在上述第419條文下被控,以1萬令吉保釋。
至於另一位44歲嫌犯面對1955年微型罪案法令第29(1)條文的指控,獲准以1000令吉保釋。此案定在下週一(10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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